4月23日,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和朝阳区三家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10起网吧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法院均一审判决网吧未经授权私自在网吧放映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片,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判决各家网吧分别赔偿著作权人6000元至2.3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法院强调,网吧对其播放影视组品有“主动审查”责任。
被起诉的北京网游驿站、鑫苹果等10家公司因未经授权在局域网上传播《集结号》、《心中有鬼》和《可可西里》等电影,侵犯了电影版权及相关权利拥有者华谊兄弟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赔偿6000元至2.3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法院方面表示,电影公司起诉网吧侵权已成知产审判新热点,此类案件是继权利人起诉盗版音像销售商、网络服务提供商后的维权重点。
败诉的网吧表示,并非自行下载影视作品供顾客观看,而是已向影视版权提供商签订“影视服务协议”,并支付了相应费用,对此法院方面表示,如果侵权电影由供应商提供,网吧也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同样存在过错。
据了解,网吧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行下载的影视作品放到服务器上供网民在线观看;另一种是如上述案件中,与影视版权提供商签订所谓的“影视服务协议”,安装影视服务器软件后,通过版权提供商的服务器供网民在线观看。在这两种情况下,如何认定网吧存在侵权的主观故意,以及如何确定网吧侵犯的著作权的种类,是实践中审理此类案件的主要问题。
[编辑: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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