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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6月施行

[ 2008年5月30日 13:42 信息来源:德赛知识产权保护网 ]

    记者5月29日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在加大对著名商标保护基础上,着重强调促进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

    《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规定,“未注册商标可申请认定”、“认定频次由3年1次改为1年2次”,“有效期3年增到5年”,“对获得著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所有人予以奖励”等内容,届时符合条件的商标所有人即可申请湖北著名商标。

    据悉,湖北省现有驰名商标30件,著名商标421件。湖北省工商局局长梁伟年表示,《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的出台实施是湖北省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湖北省保护知识产权事业进程中的一块新里程碑,将对培育认定湖北省的著名商标起到积极作用,对全省各类商标的申请、注册起到促进作用。

[编辑: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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