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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准上传奥运赛事录像 违者最高罚10万

[ 2008年6月27日 15:10 信息来源:德赛知识产权保护网 ]

    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近日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对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和视频类网站的侵权行为等进行重点整治。国家版权局表示,个人录制奥运比赛实况后擅自上传,或者视频网站盗播奥运赛事,都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奥运期间,对奥运体育比赛的非法转播行为将大量出现,因此专项行动将对此进行重点打击,无论是个人还是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无论是营利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只要影响到版权权利人的利益,都属于侵权,届时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编辑: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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